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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新建住宅二层及以上不得采用玻璃幕墙

时间:2015-03-30 17:04来源: 作者:

 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,要求新建住宅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。昨天,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,全省将遵照执行。

  据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解释,从20世纪80年代起,玻璃幕墙在商场、写字楼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。但是近年来个别城市发生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、伤人事件。根据规定,除了新建住宅、中小学校外,党政机关办公楼、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、托儿所、幼儿园、老年人建筑,也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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