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广州户籍的曹小姐明知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,轻信房产公司销售人员的承诺,以为房产公司能通过内部解决资格问题,签了认购书,交了3万元定金,购房合同却签不了,定金险些打了水漂。日前,广州中院对该案终审,判决房产公司返还定金。